(项目编号:ZTW- 12206045 )
一、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郑焦城际修武西变电所110Kv断路器更新”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5 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明细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审核。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7 月 2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0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cg.)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50 元(不以包件售卖,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人民币,工本费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工本费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标书款
4.3 投标人应在发售有效期内,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现场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0371- 56835854 )至招标代理机构。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5 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将本单位开票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电子发票将在七日后通过税局电子开票平台自动传送。未收到电子发票,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27室,联系电话:0371-68323378)。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国铁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8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s://cg.)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开标。
七、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
7.2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 [2018]171 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3 异议相关事项按照 国铁采购平台相关规定办理 ,在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提交后应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4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8 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0371-6832476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 49 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 142 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1 号楼 421 室)
邮编: 450004
项目报名及相关事宜联系人:邓工
电话: 0371-56835852
传真: 0371-56835854
双休日值班电话: 0371-56100129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 )上发布。
日期: 2022 年 07 月 21 日
附件: 招标物资明细表
附件: 招标物资明细表
采购物资包件明细表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
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
备注 |
1 |
110Kv 断路器 |
一、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相关要求 1 、该产品有具备CNAS或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 、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有效运营业绩证明。 |
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
包件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使用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110Kv 断路器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 |
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
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修武西变电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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