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宁工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全站仪、水准仪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全站仪、水准仪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评定会
明细详见采购公告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 本次承修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承修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符合项目的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承修商须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
3. 承修商应为所承修产品的制造商或所承修产品授权的代理商,如承修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由承修产品生产厂家法人授权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在有效期内。所列物资不可分项。
4. 不接受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2023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本次 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和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信用评价 栏目。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1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15日08时00分 (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且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采购评审会议的报价人,在采购评审会截止日期前两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材料科邮箱。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弃标函包括应 包括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发送至集宁工务段材料科邮箱 jngwdclk@163.com 。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7日0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 2024年06月17日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三楼会议室 。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不接受邮箱报价,早于开启报价文件时间报价,视为报价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集宁工务段
详细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三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 012000
电 话: 0474-224228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孟大志
电 话: 0474-2242285
技术参数咨询人:李星辰
电 话: 0474-2241765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集宁工务段
日期: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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