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局-青岛动车段现就2024年青岛动车段RFID芯片标签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RFID柔性抗⾦属电⼦标签(6025):3000个;
2.RFID抗⾦属电⼦标签(2510):2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提供该产品经营资质证明,代理商应提供产品代理资质证明。
(3)投标人提供产品符合技术条件的证明材料。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
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1)提供RFID芯片标签的供货业绩证明,所提供业绩的时间要求:2021起至今(其中至少一年)
注: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7)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RFID芯片标签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的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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