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濮阳县王称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部自购物资(钢筋)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22G-PYWCG-WZ-2024-001
1.采购条件与依据
1.1项目为濮阳县王称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濮县水[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地方资金。本次物资招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濮阳县王称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钢筋--进行公开谈判。
1.2谈判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18】185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濮阳县王称堌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王称堌灌区属于重点中型灌区。灌区位于濮阳县东部,南濒黄河大堤,北依金堤河,东与范县为邻,西与 南小堤灌区接壤,涉及王称捆、文留、户部寨、柳屯四个乡镇,106个行政村,土地面积16.9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3.28万亩。建设工期为220天,总投资69478745.81元。
2.2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生产许可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两年(2022-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3.6供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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