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电子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TYW-202406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电子配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国铁印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子配件采购具体物资名称:压力传感模块、制动控制板、智能网络控制单元、防火检测板、外部接口通讯模块、CAN通讯组件、网路交换卡、主控核心组件、高速数字处理组件、逆变模块、隔离转换模块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电子配件采购具体物资名称:压力传感模块、制动控制板、智能网络控制单元、防火检测板、外部接口通讯模块、CAN通讯组件、网路交换卡、主控核心组件、高速数字处理组件、逆变模块、隔离转换模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进口产品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相当于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对于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制造商向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如进口产品是通过国外代理商销售的,则还需提供制造商向该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二)业绩要求。
无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 2021 年 9 至 2024 年 9 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 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9 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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