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绿色纤维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部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2JAWZ-LXCXM-202501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绿色纤维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部,已由新乡市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乡东诚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保温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新乡经济开发区经纬路(纬三路)与绿纺街(白鹭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总用地面积59219.4㎡,总建筑面积60633.5㎡(计容面积90931.5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0122.45㎡,地下建筑面积为511.05㎡。建设内容为2栋厂房,1栋综合楼,1栋门卫及场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纺织车间1层(局部2层),建筑面积为35373.98㎡,均为地上,计容面积57100.14㎡,建筑高度为12.8m,结构形式门式钢架;中试车间1层(局部2层),建筑面积为11498.68㎡,均为地上,计容面积为20581.66㎡,建筑高度1.3m,结构形式门式。钢架综合楼6层,建筑面积为13722.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211.68㎡,地下建筑面积为511.05㎡,建筑高度为25.4m,结构形式混凝土框架结构。门卫1层,建筑面积为38.11㎡,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供应能力:投标物资单位须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满足现场供应节奏。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4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4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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