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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客运段2025年普速列车(东南线)预包装食品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公开招商公告

· 2025-02-10
成都客运段2025年普速列车(东南线)预包装食品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公开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CTZS-2025-032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商家,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竞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每包缴纳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智慧保证金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包件虚拟账号信息。请勿汇至招商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竞商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竞商保证金。请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竞商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须通过竞商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通过竞商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自然人的须通过竞商人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客运段2025年普速列车(东南线)预包装食品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公开招商。
1.2项目地点:2025年普速列车(东南线)预包装食品销售。
1.3项目规模:2025年普速列车(东南线)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水果经营),不含休闲茶座、休闲茶餐车等项目(含因调度命令采取长套短运营的增开短途普速列车,不包含各次动车组、CR200J列车)。(规划点位面积或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需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2.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商业、广告资源开发实施细则》(成铁客〔2020〕17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成都客运段2025年普速列车(东南线)预包装食品销售对外合作项目经营权公开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概况如下:包件号:1包件。
1包件:2025年普速列车(东南线)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水果经营),不含休闲茶座、休闲茶餐车等项目(含因调度命令采取长套短运营的增开短途普速列车,不包含各次动车组、CR200J列车)。(规划点位面积或数量仅作参考,竞商人需自行实地踏勘。),具体面积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经营期限3年。明细见下表:
序号车次里程目前运行方向
1K284/3次5270成都西至上海
2K1158/7次4518成都西至上海
3K352/1次5276成都西至上海南
4K292/1次4928成都西至昆山
5K424/3次4896成都西至宁波
6K246/5次4546成都西至扬州
7Z588/7次3816成都西至深圳东
4. 竞商人资格条件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销售),具备实体经营资格。
4.2 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 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6 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须提供2023年度依法纳税证明。
4.7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4.8 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投标。
4.9 本次招商不接受两个及以上竞商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5.特别约定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 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3 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商价3个月的承包费。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中商后放弃中商资格的,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商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销售,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4 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联系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5 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个月的承包费。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5.6 本次招商车次运行线路、里程等仅作为参考,各次列车实际的经营环境、运行情况、里程站点等商业基础条件等由商家在招商前进行实地踏勘,自行研究论证。
5.7 各车次具体承包费用的确定方式,以各线路运行里程来确定,以包件中商价除以包件中各车次运行里程总数,再乘以具体车次路运行里程即为各车次具体承包费,取小数点后两位,在签订的合同中按车次进行明确。如遇列车停运,则按停运时间核减该车次承包费。因调图等不可抗力造成列车运行时间变化,不作为调整承包费的依据,承包费仅以里程作为测算依据。
5.8 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承包费。
5.9 中商人提供的商品(预包装食品、水果)及服务与招商文件约定的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1)安全管理: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原则上,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仓储管理: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用于储存预包装食品库房场所及日常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中商人办公用房由中商人自行负责。
(3)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商品配送,所须配送的汽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招商人负责协助中商人办理车辆段、车站进出入证件)。
(4)设施设备管理:负责预包装商品配送的机动车和列车上售货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中商人提供的机动车须符合进站进库相关要求并自行办理进站进库证件,售货车规格、样式须经招商人同意。
(5)预包装食品进货:进货渠道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进货品种、商家资质、检验报告均须向招商人申报同意。进货品种需按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审批。
(6)列车销售价格:列车销售价格需按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审批。增加、变动销售商品应当经备案审批后实施。
(7)售货人员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列车原则上不超过两名售货员。
(8)列车商品品种:具体销售品种由中商人提供建议,经招商人审核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品种根据列车销售的实际数量,按照适销对路、旅客满意度来进行调整,商品调整周期原则上以季度为单位,由招商人确定调整方案。同时竞商人按照招商人要求,需在招商人处采购消费帮扶商品,商品种类由招商人提供。(采购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列车商品选择须遵循以下原则:
①商品符合国家要求,为名特优产品,提供高、中、低档商品。禁止销售未经成都局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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