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动车段技术科(2025年第五批)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
1.招标条件
受成都动车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动车段技术科(2025年第五批)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01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02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具备动车组整车检修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或具备包件内至少一项部件检修资质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03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包件不可转包,允许分包。
(2)包件中制动夹钳的实际施修单位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减振器及制动夹钳分解检修资质(施修单位非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为投标人须提供资质);
(3)具备动车组整车检修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或具备包件内至少一项部件检修资质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04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轮对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05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联轴节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06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07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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