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进站厅部分灯箱广告项目招商(二轮)公告
招商编号:202502210302103701602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商家,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竞商保证金。请勿汇至招商代理机构建行银行账户。
竞商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gtwzzb.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竞商保证金。请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竞商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的须通过竞商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须通过竞商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商人为自然人的须通过竞商人个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转账时请备注:招商编号+包件号+)。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招商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进站厅部分灯箱广告项目招商(二轮)
1.2项目地点: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进站厅
1.3项目规模: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进站厅部分灯箱广告项目,涉及广告灯箱42块,面积648.61㎡。(以上规划点位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2.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3.1招商内容: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进站厅部分灯箱广告项目招商(二轮)(广告灯箱42块,面积648.61㎡)(以上规划点位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
1包件: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商业墙面、进站玻璃盒两侧广告灯箱16块,面积182.01㎡,进站厅墙面广告灯箱6块,面积118.92㎡,经营期限3年,费用年度递增率5%。
2包件:重庆西站高架候车层进站楣头2-21站台灯箱20块,面积347.68㎡,经营期限3年,费用年度递增率5%。
4.竞商人资格条件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包件1、2注册资本金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条款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3年,中商价格年度递增率为5%。1包件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基数,按2个区域各自占比进行分劈后确认经营价格,以实际广告媒体面积进行结算。2包件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基数,按实际广告媒体面积进行结算。
5.3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第3年经营期的3个月的媒体发布费。
5.5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正式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前,若中商人有提前使用本项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广告的需求,可由双方签订广告媒体使用权移交及广告发布费确认单,在中商人向招商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及临时发布期广告发布费后,可提前发布广告,发布期从确认单约定起始日期至广告媒体经营协议正式签订为止,广告媒体发布费用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据实结算。
5.6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3个月。第一次预付款在合同起始日期10日前,中商人一次性预付3个月的经营费用,后期预付经营费用款须提前40天支付。
5.7招商人与中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的时间为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媒体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8媒体运营时产生的电费支出,由招商人承担。经营期限内媒体及设备维护由招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9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或减少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0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媒体发布费。
5.1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1.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1.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1.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1.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2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2.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2.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2.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2.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2.5
文章推荐: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工程tj-05标段项目经理部牛腿台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