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
ZTZS-202206001
三、招商依据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郑铁经﹝2021﹞78号)
四、项目基本信息公示表
包件号 | 包件 名称 | 房屋 位置 | 房屋面积(㎡) | 招商底价(元/年) | 招商期限(年) | 经营 业态 | 公示 起讫日期 |
1 | 1号楼1-2层 房屋及配套设施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 | 3127 | 1688580 | 2 | 商务、商贸、 教育、医疗 |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7日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
五、招商方式
1.本次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招商方式。
2.本次招商项目评审采用三轮竞价评审方式。
六、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是企业法人的,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信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不接受个体工商经营户、合伙制企业、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竞商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诉讼案件(诉讼地位为被告,被执行人的金额50万元以上),未因违反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劳动保障、反竞争、反倾销、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3.竞商人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商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在报名本项目(包括)之前,竞商人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商赁费用、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等行为)。
4.竞商人企业法人须正常运营,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须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提供网页打印件),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无异常材料。
5.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财务连续不能亏损并出具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
6.不得经营爆炸、放射、危险化学品、餐饮、集贸市场等业务。
七、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本次项目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网址:https://zs.95306.cn))上注册报名,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的竞商人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线上报名合格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携带现场报名登记表和报名资料(见附件)到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720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
《招商文件》售价为每个包件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竞商人须在汇款单据上用途和摘要栏注明(“ZC-1号楼1-2层房屋及配套设施招商文件”)字样。
成功提交报名资料的竞商人方能通过报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商文件者,竞商无效,《竞商文件》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3.汇款账户
户 名: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商银行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2 0209 0920 0061 218
八、竞商文件递交
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 7月15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603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九、竞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退付
1.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1)参与此次公开招商项目的竞商人须按包件交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按照招商项目包件年招商底价的10%交纳,金额为:168858元。
未按时交纳竞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2)竞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用途和摘要栏注明(“ZC-1号楼1-2层房屋及配套设施竞商保证金”)字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交纳的视为竞商无效)。
2.竞商保证金的退付
(1)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公告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拟中商候选人及中商人的保证金在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2)退还竞商保证金时,中商人及未中商的竞商人须提交竞商保证金退付单。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
(2)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
(3)中商人未在10日内与招商人签署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中商权,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
(4)唯一竞商人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
(5)竞商人未按招商文件的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6)中商人在签署拟中商确认书后,提出放弃拟中商资格的。
4.中商人须在正式签订合同前按照年中商价格的30%向招商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十、或有变更
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公示信息以外的临时变动,将电话通知各竞商人,请各竞商人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
十一、签订合同
1.招商结果将通过国铁招商平台发布结果公示(网址:http://zs.95306.cn),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以第一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第一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或存在《招商文件》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可以按照确定的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其他中商候选人递进为中商人,中商价格以该中商候选人最终竞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
2.中商人应根据《招商文件》的合同文本及《中商通知书》,在发出《中商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3.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经营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没收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收回已交付的招商项目(如已交付),并对该招商项目另行处置,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中商人承担。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后,中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赔偿或补偿。
十二、合同款付款方式及装修期
1.房屋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月缴费的付款方式支付。
2.装修期为3个月。
十三、项目勘查与交接
此次招商项目以现状交接,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在报名前应对招商项目进行现场踏勘,承担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充分了解项目现状综合考量是否参与竞商。因竞商人未对招商项目状况做充分了解,中商后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拒付或少付租金。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371-68325034
投诉电话:0371-68323398
十五、其他
1.竞商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人报名参加竞商,必须接受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的管理。
3.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企业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
4.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拥有以上招商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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