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工务段现就包头工务段 2023年便携式设备维护业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工务段 2023年便携式设备维护业务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凡经营范围具备铁路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均可申请参与该维保投标,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谈判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 (3)投标厂家通过国铁集团或局级产品鉴定。 (4)投标厂家需通过ISO9001认证。 (5)投标厂家需提供至少3份产品供货业绩; (6)投标厂家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8-2020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7)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8)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6%增值税专用发票。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3)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1月03日10时00分 至 2023年0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包头工务段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01月09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包头工务段。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包头工务段
详细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3号街坊包头工务段
邮政编码: 014040
电 话: 13754025328
项目联系人: 孙锡浩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头工务段
日期: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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