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展厅及会议室多媒体设备采购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 98寸会议平板 | 台 | 2 | ||||
| 触摸屏 | 台 | 1 | ||||
| 360度全息柜 | 台 | 1 | ||||
| 音箱 | 台 | 4 | ||||
| 效果器 | 台 | 1 | ||||
| 功放 | 台 | 1 | ||||
| 无线话筒 | 套 | 1 | ||||
| 全息内容定制 | 项 | 1 | ||||
| 企业及产品宣传片 | 项 | 1 | ||||
合计(大写): |
2、询价内容:
3、供货地点: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主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基本条件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货时间、验收及付款:
1、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日将物品送达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货物的包装费、运费、安装调试费及搬运费等均由中标方负责。
3、货物验收: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人必须列出全部货物明细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品牌、型号、配置、数量等。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作全面说明,且所投物资技术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软硬件)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5、设备应该至少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保持相对稳定,才能进入验收测试。验收测试通过后,可提交正式运行,同时进入维护期。
6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科研所及郑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五、质量保证
1、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要求中标人提供不低于一年免费保修及终身维修的承诺。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尽快排除故障,使用户系统正常工作。
3、中标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故障处理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用户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工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技术资料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及附件,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技术说明书;
2、使用说明书;
3、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4、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七、报价要求
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2 3 年 2 月 26 日前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后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二期(试)完成项目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
报价资料包括:( 1) 产品报价表 (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有关本公司查询截图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声明及文件; (5)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6) 技术文件中产品总体要求中所需资质文件; ( 7)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
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以上提供的文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在《物资报价单》中报价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报价单等必须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3 月 1 日 9时00分。响应人须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递交或邮寄)询价采购人,邮寄请电话告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南路 140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所51 2 房间。
九、评审方法和标准
1.本次询价物资设有最高限价 (不含税为 173000 元) ,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在符合本公告和询价文件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 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的除外。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
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逾期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十、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郑州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南路140号中心实验楼519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371-6835784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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