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劳动防护用品(特种防护)第二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ZTWZ2303016)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劳动防护用品(特种防护)第二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TWZ2303016
三、询价物资一览表:(详见询价物资一览表)
四、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投标人须是招标物资的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7.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授权文件,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代理商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8.生产厂商、被代理的生产厂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生产厂商、被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所投包件内所有物资明细近两年以来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带CMA标识);
10.生产厂商、被代理的生产厂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11.生产厂商、被代理的生产厂须具有商标注册证或者提供生产厂家标志;
12.其它相关要求以询价文件为准。
五、合同条款要求。
所有报价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按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结算单位: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交货地点:郑州局集团公司管辖的各个单位,运输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交货方式:发送指定站段需求地点。
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根据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订货通知要求发货,中标价格执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履约完毕或合同终止。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合同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关于结算:供货方必须有资金垫付能力。本次招标的劳保用品由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办理结算,分批付款。
2. 验收要求
2.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2.2货物验收要求对各个单项产品进行验收,均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要求。
2.3路局相关部门对送达的实物与投标样品进行比对(中标人必须到对样现场确认),如果交货物资与样品不一致,或送检验收不合格,将做如下处理:
(1)退货并终止供货合同关系;
(2)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
(3)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190号)规定,向物资处反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
3.售后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所有货物应至少提供十二个月的免费质保。
3.2交货完毕后十二个月内,无论何由,如出现职工穿戴不合适等问题,中标人均应无条件免费退换。
3.3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中标人应在出现问题12小时内响应,72小时解决问题,应提供用户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材料使用、制作工艺、技术标准、检验要求、标志及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要求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说明、调整等。所要求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投货物达不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货物没有被列入以上标准,则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2.本次招标项目相关货物、材料检验、标志、包装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品种有最新标准的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所投物资样品,每标段一份(包含标段内所有物资,每种物资各一个)。评审结束后,投标人的样品将封存。
七、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
(1)请于2023年03月06日17:00之前,填写“询价报名表”,传真或递交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传真:0371-56835848,电话:0371-56835851)
(2)于2023年03月10日17:00前,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详见内容要求)以及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详见附件2)的U盘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后以快递或自送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425房间(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未进行密封处理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将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制成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
3.格式要求:
3.1纸质版报价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需加盖公章。
3.2电子报价文件名(附件2)命名格式:“XXXXXXXX采购项目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3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收到已报名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人已同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询价人: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李工
电话:0371-68327898
报名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1-56835851
传真:0371-56835848
双休日值班电话:0371-56835835(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5000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25室)
八、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2.本次询价采购设有预算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2023年03月03日
附件: 1.询价报名表
2.询价报价表
3.询价物资一览表
4.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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