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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二十四局北沿江、高浪路、十九局洋吕铁路、十四局汾湖站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3-06-19

中国铁建二十四局北沿江、高浪路、十九局洋吕铁路、十四局汾湖站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3-27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地下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项目位于长三角发展的沪、苏、浙交界部,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衔接枢纽带地区,也是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门户枢纽。本项目坐落于沪苏湖铁路和通苏嘉甬铁路交叉点,做为汾湖站的枢纽配套工程,与高铁站房共同围和成六边形的建筑型体。地下工程按照六边形整体设计。内部利用桥下空间设置了中央下沉广场,广场中央为高铁出站厅,周边为配套商业和停车库。南侧预留地铁出站厅,地下工程下部为地铁10号线和水乡线的预埋工程。本项目为涉铁工程,两条铁路线、双线地下通道、地下广场以及汾湖站站房在此交叉。

1.2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项目概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3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6+571~DK47+041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20.47公里。含上海特大桥桥长6.5公里、太仓站特大桥桥长0.7公里、太仓特大桥桥长11.4公里、南沿江至沪渝蓉场联络线特大桥桥长2.82公里及沪渝蓉场至南沿江联络线特大桥桥长1.82公里,路基工程长度1.72公里、太仓站。设2#梁场承担标段内764孔箱梁制、运、架。无砟无轨道施工,设CRTSⅢ型板场1处(供应范围项目起点至DK62+402)。工程造价:34亿元,合同工期为60个月。

1.3招标人: 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 GL04 标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工程范围西起高浪大桥西侧桥台,接高 浪路一期, 向东经运河西路、城南路、京沪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及珠江路后东止于长江南路交叉口, 接机场立交高 浪路高架主线。项目开工日期: 2022-10-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 2024-12-28。

1.4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概况: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洋吕铁路)位于南通市东北沿海,始于如东县长沙镇,途经如东县大豫镇,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市正余镇、海门港新区,终到启东市吕四港镇。洋吕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北接海洋铁路北渔站、南接宁启铁路二期启东至吕四铁路吕四站,与宁启铁路形成南通铁路环线。本标段为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投资+EPCYLTLZCB2标段,标段桩号(-DK1+768.726DK53+950)(北渔站(不含)至东灶港站(不含)),线路全长55.72km,既有车站1座,新建车站3座,特大桥4座。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等,不含征拆中的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1.05.18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12.31

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 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C01-03、GJX、SN)

GC0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质量保证能力: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2019年以来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其他要求:

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包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ii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1-2022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1-2022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1-2022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iii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95306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5)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6)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7)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GC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3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且圆钢、螺纹钢两种产品报告每年各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0年10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0年10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年10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0年10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2020年9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0年10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原色扫描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一个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生产商,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若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商,则需提供所代理的所有生产商资料。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各投标单位之间必须通过企查查或天眼查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其报价将被拒绝。

GJX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2020年至今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⑤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两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2022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95306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5)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6)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7)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SN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 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 100 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 年)经注 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 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 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至 2021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 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 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 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306月19日08时00分至202306月22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参与过一次招标的投标人,仅提供一次的付款凭证即可,(线下缴纳标书费、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号:30205988005572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SHJC-2023-27 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需在云采平台上传付款凭证后下载标书。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7049428@qq.com,若投标人打错账号,需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

5.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竞谈文件投标人可索要纸质招标文件。持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5室领取。

5.4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

6.竞谈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6月27日0900分。

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投标文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全称+包件号。

7.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202306月27日0900分。

开标方式:现场两轮竞谈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9室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开评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现代农业园海棠路一号

联系人:温中

联系方式:17351683379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地下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市

联系人:魏冲

联系方式:13563435873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闸东村中铁十九局

联系人:陈霞

联系方式:13624979686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菱湖大道~长江南路段)工程 GL04 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浪路项目部

联系人:尹元志、傅启良

联系方式: 1731038552518012631235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人:赵经理

话:18801588815

202306月19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材

GC01

205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3标项目经理部

500

3

2

钢材

GJX

6300

200

1

3

水泥

SN

200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浪路快速化改造二期(菱湖大道~长江南路段)工程 GL04 标段项目经理部

200

1

4

钢材

GC02

405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

200

1

5

钢材

GC03

180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汾湖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地下工程项目经理部

2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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