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T2022-160-GZ)
*重要提示: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若本项目招标公告后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将不能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时间开标。请潜在投标人持续关注国铁采购平台,我们将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或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仍然需要进行网上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1.招标条件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工务宿营车接触网供电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 品 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地点 |
01 | 工务宿营车接触网供电装置(含200KW发电机组) | 250KVA | 台 | 3 | 2022年10月/南京高里(1台)上海黄渡(2台) |
(一)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二)许可和认证
1.上道使用的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否则导致废标):
(1)国铁集团许可上道使用;
(提供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或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铁科院的许可证明材料,如通知、文件、审查报告、科技验收报告等,须有可以推广使用结论)
(2)上海局工业产品采信目录内产品,通过了上海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定(有效期内);
(提供上海局集团公司全页产品质量认定证书,要求有效期内、认定合格,不缺页)
(三)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四)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五)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须通过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当于上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六)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五年在铁路局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合同。
(七)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
(八)用户使用证明:产品均需提供段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用户使用证明。
(九)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检测资料要求:检测项目应齐全,投标文件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合格有效,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或性能。
(3)招标文件标注★(下划线)的条文应点对点实质响应,否则导致废标;其它未标注★号的条文不响应处数累计应≤5处,如有6处及以上不响应则导致废标。
(4)投标产品单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限定单价(含13%增值税),否则导致废标。
(5)投标文件正、副本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为彩色复印件,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稿。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文字、图片等)均应清晰可辨,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复核。
(6)投标文件中各类资料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如前后不一应进行说明,各类资料显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前后应统一,要求显示唯一值,如显示数值不同,取其中最大偏差值进行评判。
(7)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三年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持有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5.2注册并持有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缴款凭证及报名表(见附件),缴款凭证和报名表可合并成doc文件进行上传),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包件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缴费凭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发票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同一项目下任一包件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5.4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08:00时起至2022年8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该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完成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5.5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5.6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方式(两种方式均要求):
线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CA数字证书,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登录后(帮助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2号楼 108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9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或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3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在国铁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
电 话: 021-51222768
传 真: 021-5122171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 021-51235525
电子邮件: dhxzb111@126.com
帐 号: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行 号:1052 9006 7007
一、标书费汇款银行回单
请粘贴盖银行回单章及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二、开票资料(WORD版)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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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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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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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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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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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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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票资料(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四、投标申请表(WORD版)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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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标段/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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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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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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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姓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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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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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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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标段/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五、投标申请表(PDF版)
请粘贴盖投标单位公章PDF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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