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瀍河区旭升村五期棚户区改造(区政府北侧)安置房项目无机保温砂浆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2JAWZ-LYAZ 202502
1.招标条件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瀍河区旭升村五期棚户区改造(区政府北侧)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无机保温砂浆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瀍河区旭升村五期棚户区改造(区政府北侧)安置房项目
工程地点: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洛阳市瀍河区华林北路以南,九都东路以北,夹马营路以东,桂园路以西,土地面积68.98亩,用途为地上居住兼容商业、地下停车场与人防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204534.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778.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756.38平米,住宅面积107933.16平方米。包括2栋30层,3栋33层,共5栋高层住宅,2栋配套商业,1所六班幼儿园,一栋文化活动中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供应能力:投标物资单位须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满足现场供应节奏。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4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工程tj-05标段项目经理部牛腿台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