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甬舟铁路YZSG-2工区项目经理部
(型材)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BCG-YZSG-2-1-2025-0503
各潜在投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组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铁路YZSG-2工区项目经理部型材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编号:ZBCG-YZSG-2-1-2025-050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招标信息在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发布,在铁建云链进行电子开评标。
1、采购内容
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3年以来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3年至今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3年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3年-2025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至今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下情况投标: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95306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③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④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⑤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⑥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投标人;
⑦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⑧不接受被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各招标人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9)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出售
时间:2025年 5月6日8时 00 分至 2025年5月日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费用缴纳:按招标収取工本费详见附表《采购物资一览表》,电汇形式缴纳,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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